莱拉塞尔年轻的时候被称为“天才少年”,他在最初的转会中就迅速展示出了出色的能力,他的身体素质出色、技术出色、移动出色,更受球迷青睐。他还有很好的传控,传球速度快,奔跑速度快,你会发现他左右脚把球传得一样好,另外,他在机动性方面也有明显优势。从这些方面来说,莱拉塞尔的表现甚至可以媲美史密斯等英超联赛的巨星。
现在一场比赛一个人投的三分球,比90年代大多数球队整只队伍投的三分球数量还要多。虽然三分球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兴起,但是在90年代,仍然有很强的三分射手,比如雷吉·米勒。他目前仍然排在历史三分球命中数第二位。那么,为什么当时的三分球没有形成现在的打法呢?防守力度,外线投篮并不容易那个时候NBA并没有“handcheck”这项规则,所以无论对外线球员还是内线球员来说,防守上遭遇的压力是非常大的,防守球员就是紧紧的贴着你,像一块膏药,进攻球员是很难获得投篮空间的。那是防守的时代,人人都是防守悍将,比如乔丹、佩顿、瘦弱的斯托克顿、托马斯等。防守才能获得总冠军,这是NBA流行的一句老话。所以那个时候并没有很多特别崇尚进攻的球员。在这样的环境中,想要获得投两分的空间都难,更别说投三分。大中锋的存在那个时代,因为有奥尼尔、大梦、大猩猩、海军上将等等超级中锋的存在,终结球几乎都是由他们去完成。毕竟那个时候三分球没有现在这样普及,距离越远命中率越低的道理谁都懂。所以他们更愿意将球交给距离篮筐更近的中锋去完成得分。当你的球队被对手的中锋打爆的时候,你可能不会想到用三分去打垮对手,而是想要获得更厉害的中锋去打爆对手,所以,这也是为什么NBA一直以来都对中锋非常的重视。只不过现在的好中锋越来越少,规则越来越倾向于进攻,所以三分打法才能越来越普及。毕竟在那个年代,米勒只是个例中的个例。
没有可比性啊,那肯定拉塞尔厉害。一个超级中锋,一个是超级控卫,偏分卫的控卫。不过我觉得单挑的话防不住。正常比赛,借住体系可以限制艾弗森在内线的突破。艾弗森,我们也知道,1米83的身高具有顶级的得分天赋,速度、敏捷性、运动能力一流;拉塞尔,身高1米96,尽管运动能力一般,但拉塞尔的球商、节奏和投篮能力都非常出色。
1998年总决赛上,公牛与爵士连续第二年相遇。在犹他进行的第6场比赛,在第四节还剩21秒时,乔丹抢断卡尔·马龙后运球到前场,接着,乔丹NBA职业生涯最伟大的一幕上演了:乔丹运球至前场,还剩10秒时启动,晃倒布莱恩·拉塞尔,投进NBA历史上最著名的一球,也是他在公牛队的最后一投,这一球被称为The last shot。公牛87-86逆转爵士并以总比分4-2拿下了当年的总冠军。那么疑问就来了,在乔丹命中准绝杀后还剩5.2秒,在这种级别的比赛中,5秒还能做很多事情,NBA有很多绝杀都是在零点几秒时间里完成的,比如费舍尔0.4秒绝杀马刺。这5秒发生了什么?为什么没能反绝杀呢?说实话,爵士最后一攻非常草率。在暂停回来后,由拉塞尔在中线发球,斯托克顿接球后运了两下,此时卡尔顺下到低位无人防守,马龙在圈顶帮斯托克顿挡拆,霍纳赛克在右翼等待,不过被乔丹截住传球路线,此时还剩3.5秒,不过斯托克顿并没有选择要两分,而是在哈勃的防守下仓促出手三分,球砸在篮筐上,再反弹到篮板,最终还是没有进筐。在双方争抢中,篮板球被捅到了右侧三分线附近,虽然马龙救到了球,但是终场哨已响。前5场比赛下来,公牛球员已经有些筋疲力尽了。爵士那场比赛打得特别凶,因为他们想把比赛拖入抢七,那样他就就能拖垮公牛,整场比赛,爵士都在压着公牛打,虽然一直没有把比方拉开。乔丹虽然全场得到45分,但是在爵士轮番消耗下35投只有15中,不过,这并没有对他产生影响,最后一投,果断出手,稳稳命中。第二次成就三连冠霸业。96-98两个赛季的爵士在西部真的算是称王称霸,他们的挡拆几乎是无解的。可惜他们碰到了乔丹,成为历史上最让人惋惜的无冕之王。
身高 193cm ,臂展 208cm。丹吉洛·拉塞尔,身高1.96米,臂展2.08米,标准的控球后卫身高,同时也可以作为得分后卫使用。2015年第1轮第2顺位,被湖人选中,当年的状元是森林狼的唐斯。次年,也就是2016年,相同顺位,第1轮第2顺位,湖人选中了布兰登·英格拉姆。再次年,2017年,相同顺位,第1轮第2顺位,湖人选中了郎佐·鲍尔。自2015年开始,湖人连续3年,拿下第2顺位球员。严格意义上讲,拉塞尔和鲍尔,同属于控球后卫,只是拉塞尔更具备攻击能力,射程更远。鲍尔在组织传球和防守上更硬朗。